南京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继子女是否能继承继父母遗产分二种情况: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未成年就有继承权。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4、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三、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前面已经指出,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那么,什么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呢?主要应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综上所述,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尚未成年,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育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成年继子女赡养扶助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敲砸勒索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都是刑法条文中的罪名,触犯刑法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非常有作用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1、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骗的难以取证,难以调查等特性,导致很多受害者不愿意报警,或着以为警察不会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被骗的金额达到立案的标准,警察就必须立案侦查。那么,微信被骗6000能报警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是指少数房屋所有权人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等地方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的两份合同。 所谓“阳合同”,是在房屋买卖中,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很低。这种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实际上是...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出售。二手房不同于新商品房,很多时候交易都会受到限制。其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的思考。下面,我们将就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 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医保是怎么交的流程有哪些
    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患者医治疾病带来的医疗费的一种保障措施,职工医疗费是由国家、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极大程度上的保证了职工的安全和利益,个人或者是单位都可以缴纳医疗保险,那么到底医保是怎么交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 一、医保是怎么交的流程 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 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的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到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及相...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了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国家必然要惩罚这种犯罪行为。那么,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作介绍吧。 一、怎样处罚信用卡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2、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办理,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