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案未检科可以直接批捕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案未检科可以直接批捕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案未检科可以直接批捕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事案未检科可以直接批捕么?
  
  刑事案未检科不可以直接批捕,未检科一般是针对于未成年的案件来进行处理,批捕还必须要由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来进行决定。
  
  未检科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各项法定制度,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特色工作模式,比如开展未成年法制宣传教育等。
  
  批捕科,也叫侦监科,职责是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它是独立的科室,不隶属那个局,直接隶属检察院。
  
  二、侦查监督科的职责是什么?
  
  主要分为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
  
  1、审查逮捕: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工作职责。对本级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变更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刑事立案监督:对同级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经调查后及时提出意见,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监督。
  
  3、侦查活动监督:
  
  (1)承办审查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严格把握批延条件,对超期羁押等违法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适时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对重特大案件的侦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促使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建议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按法定程序通知其予以纠正。
  
  三、逮捕的实施程序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刑事类型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确实存在着紧急情况,完全是可以批准逮捕,但批准逮捕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时候,应当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但是具体的科室应当是批准逮捕科,并不是未成年检查科。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公司债券买卖与股票交易一样,需要支付一笔名叫佣金的交易费用,一般通称公司债券佣金。关于这笔费用,一般您都会把它当作费用支出,也不会去深究,所以想来也不会太了解公司债券佣金概念等相关知识。那么,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是否有什么标准规定了佣金的具体费率?详情可...

·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
    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适用也是比较严格的。因此,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可是会有这样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新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时间后最长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拥有车辆,开车上路。为维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我国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要求所有上路司机和道路行人严格遵守和执行。那么,司机行驶在道路上,清楚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一、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一、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2、现场处理和调查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 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而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应该是个人申请专利,那么这个企业申请专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而企业申请专利费用又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申请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很久吗?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很久吗?不少刚刚开始创业的年轻人们时常会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对方拖欠货款很久,起诉之后,多久可以受理呢?针对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一、起诉拖欠货款需要的时间1、法院当天就会受理,7日内决定立案;2、人民法院适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