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λãҳ  »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3、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4、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5、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
  6、集体组织擅自采伐国家或其他集体组织所有的林木,数额巨大的。
  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哄抢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上述林木,情节严重的,也应以盗伐林木罪惩处。决定盗伐的性质,不仅在于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还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二、盗伐林木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
  在对盗伐林木罪进行处罚之前,要了解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作出了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处罚。而具体处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犯罪情节和盗伐林木的数量。至于盗伐林木罪的处罚问题,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我国来说,上市公司的发展不仅更加了我国就业的需要,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上市公司中公司债券也同样有着重要的位置。那么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广大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

公司吊销十年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不能恢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恢复原状...

对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 一、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承运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不按合...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转让如果只是简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发明人就不会变更,如果受让方要求变更发明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的,只不过专利局审查比较严,要求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后的发明人对该项发...

买房子首付几成
    买房子首付几成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

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
    由于房价越来越贵,许多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是选择向银行贷款买房,这也使得二手房买卖中所出售的二手房已经设有有了抵押权,而其实这只是房屋设有抵押的一种情况,设有抵押的房屋在二手房交易中已经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了,那么,购房者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