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
您的位置:首页  »  
 

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发生的辞退争议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维权。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二、私人公司的老板不可以随便辞退工人。《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三、扩展资料:《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递交劳动仲裁部门。如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相关的劳动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拟补自身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办理。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

·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民法典》中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这主要是担心婚后生育的子女患病的概率增加,不利于优生优育。于是有的人就在问,那要是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结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及权利,也要保证公平、公正的的原则,女性在相对于男性劳动者来说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加强对于女职工的保护,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相关的条例,那么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新劳动法企业拆迁对员工补偿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父母、继母虐待孩子、子女虐待父母的新闻见诸报端,轻者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而在认定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此罪的犯罪构成内容,究竟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农村鸽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鸽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有些农村会被拆迁。通常农民会在自家的院子里养些鸡鸭等家禽,有些还会盖个鸽棚,养殖信鸽。因为信鸽有其生活特性,离开的原有的鸽棚可能就会飞掉,导致农民发生损失。那么农村鸽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 一、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
    工伤在我国时常发生,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会出现直接死亡的情况,因此工作中受到伤害就算是工伤需要进行赔付,但是要对工伤进行认定,那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

·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进入公司就职之前,是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这是为了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应当如何认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呢?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