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受贿行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只要本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已经构成罪行了。
  
  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单指他人的行贿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也属于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
  
  上述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的财物如果是上交公司、企业或单位的,是不构成犯罪的,只有将收取的财物归个人所有才构成犯罪。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收取的财物是否归个人所有。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一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受贿罪数额标准的二倍。法律规定的受贿罪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受贿人有受贿前科、拒不交代受贿赃款或者造成了恶劣影响等其他后果的,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
  
  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之后,若在被司法机关追诉之前,行贿人就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行贿事实,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可以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在依法对本罪判刑,涉及到罚金刑时,一般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您知道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吗?我们除了要知道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同时还要清楚在书写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

·处罚非法集资罪有哪些?
    一些不法之人利用各种非法渠道向群众搜集自己并承诺以高利息的方式回报给群众,这种就是我们日常所提到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项罪名,不过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将非法集资与私募进行区别,那么非法集资罪有哪些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 (...

·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一样,都可以划分为十个等级。在受伤后,若想用人单位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支付赔偿金,则劳动者必须先申请工伤鉴定。鉴定机关需要严格按照职工工伤鉴定标准2017的规定从事作业。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

·雇佣童工相关法律有哪些?
    现实中,很多孩子过早地放弃学业,踏进社会。这种现象司空见惯,家长认为出去打工还能挣钱减轻家庭负担,于家长还是用人单位来说都是划算的,但是国家对雇佣童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雇佣童工相关法律。 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一、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

·离婚复婚与抚养权有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但是在离婚后继而又复婚的清新也是比较常见的,此时,在离婚与复婚时,都关系者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确定,以及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从法律规范来看,离婚复婚与抚养权有关系吗?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离婚复婚与抚养权有关系吗?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货运代理人应该把提单交给实际托运人
    货运代理归根到底是为货物运输服务,促成货物顺利出运,而实现提单的功能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在要求。要实现提单运输合同证明的功能,提单应该交给运输合同的缔约人也就是托运人,以便其履行或转让运输合同。要实现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只能把提单签发给把货物实际交给他的那个人也就是实际托运人。要...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在进行交通事故等级判定时你知道交通事故等级是如何分类的吗?与事故处理原则和赔偿原则又是怎么的呢?现在由我们我们来带领你了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何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