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货物运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货物运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货物运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铁路局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货位:             货物运单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
  运到期限  日                    货票第   号
  ┌─────────────────┬────────────────┐
  │      托运人填写      │     承运人填写      │
  ├──┬──┬─────┬─────┼────┬─────┬──┬──┤
  │发站│  │到站(局) │     │车种车号│     │货车│  │
  │  │  │     │     │    │     │标重│  │
  ├──┴──┴────┬┴─────┼────┼─────┴──┴──┤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
  ├──┬──┬────┴──────┼────┼─────┬─────┤
  │  │名称│           │经  由│铁路货车篷│     │
  │托运│  │           │    │布号码  │     │
  │人 ├──┼─────┬──┬──┼────┼───┬─┴─────┤
  │  │住址│     │电话│  │    │   │       │
  ├──┼──┼─────┴──┴──┼────┤集装箱│       │
  │收货│名称│           │运价里程│号 码│       │
  │人 ├──┼─────┬──┬──┼────┤   │       │
  │  │住址│     │电话│  │    │   │       │
  ├──┼──┼──┬──┼──┴──┼────┼───┼──┬──┬─┤
  │货物│件数│包装│货物│托运人确定│承运人确│计费 │运 │运 │运│
  │名称│  │  │价格│重量(公斤)│定重量( │重量 │价 │价 │ │
  │  │  │  │  │     │公斤)  │   │号 │率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托运│保险:           │    │           │
  │人记│              │承运人 │           │
  │载事│              │记载事项│           │
  │项 │              │    │           │
  └──┴──────────┬───┴────┴──┬───────┬┘
  注:本单不作为收款凭证,托│         到日│     发日│
  运人签约须知见背面。 │托运人盖章或签字 站期│     站期│
  规格:350×185mm   │  年 月 日  交戳│     承戳│
  │         付 │     运 │
  
  │   领货凭证
  │
  │车种及车号
  │
  │货票第  号
  │
  │运到期限  日
  │┌────┬─────┐
  ││发 站 │     │
  │├────┼─────┤
  ││到 站 │     │
  │├────┼─────┤
  ││托运人 │     │
  │├────┼─────┤
  ││收货人 │     │
  │├────┼──┬──┤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
  │├────┼──┼──┤
  ││    │  │  │
  │├────┼──┼──┤
  ││    │  │  │
  │├────┼──┼──┤
  ││    │  │  │
  │├────┴──┴──┤
  ││找运人盖章或签字  │
  ││          │
  │├──────────┤
  ││发站承运日期戳   │
  ││          │
  │└──────────┘
  │  注:收货人领
  │    货须知见
  │    背面
  │
  
  领货凭证(背面)         货物运单(背面)
  ┌─────────────────┬────────────────┐
  │     收货人领货须知     │     托运人须知      │
  │                 │                │
  │ 1.收货人接到托运人寄交的领货凭│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
  │证后,应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
  │ 2.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
  │ 3.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
  │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对其真实性负责。        │
  │车站戳证明货物未到。       │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
  │                 │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
  │                 │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
  │                 │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
  │                 │收货人,凭以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
  └─────────────────┴────────────────┘
  (注:本须知排印时,        (注:本须知排印时,
  应放在凭证背面下端)        应放在运单背面右下测)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期间,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遵循。那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的话会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可公证,可不公证。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财产...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及时找律师帮当事人先发律师函,表明己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

·不发工资辞职信怎么写
    1.标题写上“辞职申请”,而且标题字号需要比正文大。2.左上角写上层领导人的姓名和职务;正文第一段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个人原因和公司原因。3.正文第二段写上对公司的祝福;最后右下角写上姓名和日期。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

·犯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
    对于罪犯来讲如果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要是犯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要满足法...

·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
    现在很多知名食品企业的商标都设计的很好,便于消费者记忆。的确,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商标发挥的作用很大。食品企业自设立之初,就应该申请一个商标。如果不请别人代理的话,企业自身可以申请注册。那么,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下面本站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一、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

·被执行人个人债务有哪些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中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一)申请执行人认可该债务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二)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该债务形成于被执行人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之后的;(三)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知晓被执行人夫妻间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四)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

·2023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的离婚,是双方到民政局直接离婚就可以的,而起诉离婚需要聘请律师,并且要准备充足的相关资料,户口本、结婚登记书等,那么,2018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2018年离婚起诉离婚证据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