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设备
  
  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前置审批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分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日后就在这个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当然,经营范围也是允许更改的,详细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机动车在高速运转中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害肯定是比较大的。而伤者受伤入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么做出的赔偿里面就有护理费方面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遗赠扶养协议范本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 怎么算? 抵押贷款如今已经变成老百姓获取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抵押贷款通常是贷款者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此项贷款须付利息,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征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章程 公司章程仅规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很难解决基本的温饱,在工作之前我们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承担起自身的义务。那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 用工之日起确立...

·贷款的房子能否抵押2023
    贷款的房子能否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屋抵押...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