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设备
  
  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前置审批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分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日后就在这个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当然,经营范围也是允许更改的,详细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一金中社会保险的一种,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在于缓解了看病费用高的压力,如今有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同时员工自己也会交一部分购买保险。那么,当我们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时候,该如何报销,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医保报销的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一种行为,传销行为会构成组织传销罪,既然传销罪也是以欺骗的手段实施,那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工龄越久补偿金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想要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成立金融诈骗罪的话,那么需要对这个人的行为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在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将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成了四个方面,也就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下面给您说说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络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税
    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这个补偿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也是需要纳税的。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税?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1)...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
    现阶段,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由于工作或者感情原因,一方或双方选择居住外地,长期不在一起,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进一步降温,甚至走向离婚。我们很多人也了解到,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里面就涉及到,那么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为您解答。...

·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单位...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处在恋爱和婚姻期的男女双方关系都是甜蜜而温馨的,但是当双方感情破裂、各自分飞时,往往都很少会考虑到后果,特别是当分手或离婚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往往会不知所措,那么,如果女方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呢? 一、小孩抚养费该如何争取? 我国《婚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