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方挥霍财产的这种行为,无非就是想让自己少分一部分共有财产,那么发现当事人有这种行为以后,肯定是有法律救济途径的,在诉讼活动进行中也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紧急的,法院通常会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
  
  

·在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在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身份证丢了,能让家人补办吗?
    不可以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

·信用卡欠两万多会坐牢吗?
    信用卡欠两万多会坐牢吗?1、不是所有的欠款都要坐牢的,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 [2] 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在什么情况下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

·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吗
    可以说贪污犯罪侵犯的利益是多重的,不仅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同时还会给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而一旦确定构成犯罪,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要求对赃款进行退缴。那么现实中贪污犯罪退缴赃款该怎么操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

·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犯罪分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有期徒刑的期限各个国家都有所不同,那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一罪的最高有期徒刑是...

·刑事案件流程和期限
        一、基本刑事诉讼流程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二...

·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如果国家的工作人员对公民、组织等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了伤害,公民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当然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申请的相关条件外,更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期限。那么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