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违约赔偿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1、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无论是谁,签房屋买卖合同的初衷都不是为了毁约,因为毁约是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的。正常情况下毁约的话,就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即可,法律上并未规定支付了违约金以后还要再去签订一份赔偿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抢注国外驰名商标侵权吗
    这个要看外国驰名商标是否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注册人依据在该国注册时间享有在我国注册的优先权,这时候抢注就算是侵权,反之要是没有相关协议或是没有注册,抢先注册的话则不算侵权。《商标法》第13条...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日常生活中,个体工商户为了解决经营所需资金,经常要对外借款。如果是向他人借钱的话,对方往往要求提供一份抵押物。毕竟,现在民间借贷中违约的情况很多,有了抵押物,起码有了保证。在借据里面,也得写清抵押有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我们通过本文了解...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法当中有基本工资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又有不同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又是不一样的,其实劳动法当中规定每个行业的基本工资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在下面为您罗列出来了。   一、劳动合同基本...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心,所以买卖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让成为了买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下文详细回答了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需要过户吗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拘是什么意思?
    最近,儿童看护虐待事件层出不穷,其虐待手段残忍,情节及其恶劣。然而,由于我们很多人并不了解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导致没办法很好的进行维权,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拘的具体法律。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拘的概念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也可以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