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的条款是否有效?
  
  遗嘱中关于股权的分配时有效的,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格式是什么?
  
  立遗嘱人:_____(基本身份情况)
  
  为了____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原因
  
  2、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特征,不动产应写明财产的具体坐落位置、面积等
  
  3、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4、其它
  
  5、本遗嘱一式____份,由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如果公司章程中对股份继承这件事情有什么其他的规定,那么,股份所有者在立遗嘱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然,遗嘱中对股份的继承条款和公司章程有冲突的话,肯定是以公司章程为准的。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个人的吗?其实并不然,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就婚前房产来讲,实际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一、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 1.终局裁决书: 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时,可以自行选择处置。这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当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一、离婚后子女土地补偿法律规定是归谁所有?
    一、离婚后子女土地补偿法律规定是归谁所有? 原则上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由谁管。既然是母亲监护孩子,补偿款应由母亲来管。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

·虽然现在年轻人买房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小孩子买房的情况,不过多
    虽然现在年轻人买房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小孩子买房的情况,不过多半都是由小孩的父母出资进行购买的,但房子实际却登记在小孩子的名下。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小孩子可以买房子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您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小孩子可以买房子吗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中...

·微信是现在人们使用最多的一款手机软件,微信诈骗已经成为了现在
    微信是现在人们使用最多的一款手机软件,微信诈骗已经成为了现在新型的网络诈骗形式。如果人们在微信上被骗的金额比较大时,应该选择马上报警,派出所会根据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立案处理。那么人们使用微信被骗50元能报警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微信被骗50元能报警吗? 微信上被...

·酒后驾车和醉驾都是危险驾驶行为,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要遵守交
    酒后驾车和醉驾都是危险驾驶行为,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的约束,否则被交警抓到不是罚款就是被扣押驾驶证,严重的情况还会被拘留。我国交通新规规定了酒后驾车和醉驾的定义、判定方法以及处罚,新规定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 一、新规定酒后和醉驾区别是什么?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

·工伤认定生效后能推翻吗?
    一、推翻生效的工伤认定的方法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