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房东签完意向合同不可以毁约,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2、租房提前收房违约怎么赔偿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有房东要将房屋出售,有的要收回自己居住,这时房东违约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3、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违约赔偿问题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还有需赔偿损失。二、租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2、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3、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的人员他们在进行租房之间会签订一个意向合同,因为这样可以防止后来有人违约的情况,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有一些房东进行违约,这种情况之下的话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还是金钱方面的赔偿。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提高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案件的效率,国家立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是由限制的,且需要按照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由婚姻法进行确定的,人民法院的收费情况,以及审理程序都是受到相关机关以及人民的监督的。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双方对账,如双方签字确认,则是债务双方对债务的正式确认,中断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未确认,也能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也中断。二、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

·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有什么用?
    初涉职场的人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看到“五险一金”这几个字,这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种保障,但是很多人对于五险一金并不了解,比如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有什么用?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

·离婚协议不履行需要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国家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利益,让未成年人能够安心上学,已经出台了
    国家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利益,让未成年人能够安心上学,已经出台了各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在童工的年龄上,很多用人单位也有疑问,有人认为是14岁,有人认为是18岁。那么,我国规定的童工多少岁起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