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的情况。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及时报警,当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固定、检查、拍照、绘图,随后会在弄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作为专业的事故处理人员,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比较客观、可信的,但也不排除因交警未及时到达现场,未充分了解事故现场和事故发生过程,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未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此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才能确保本身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对交警适用处理事故程序有异议,可及时向交警部门提出或投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处理即可。
  其次,普通程序则需两名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相对而言普通程序更为麻烦,故交警部门可能存在将本不应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表面上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并无大的区别,但实质上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大,因为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进行复核的,而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则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若将本应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事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将使当事人无法申请复核。故对交警部门错误适用处理程序的,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一)申请复核的期限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不能申请复核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由于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不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前述的复核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在公安机关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下,申请复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进行救济的途径。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推翻
  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当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证据来使用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提出异议,但当事人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注意事故现场附近是否有摄像探头等等,以便在诉讼中及时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可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但由于法官并非专业的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若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官是不会轻易否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的。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各位不妨参考一下。法律规定,此时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其实也就是重新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
    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我们是要进行区分不同的类型的,每一种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对于种地种的地土地使用证来说,是很多农民所关心的一种类型,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进行提交一定的材料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都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水洛镇(新光村、新兴村、贺庄村、何马村、中川村、徐碾村、李碾村、李庄村、西关村、东关村、二李村、郭堡村);南坪乡(大李村、沈坪村、靳家大庄村、中靳村、刘靳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客观上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客观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排除。而客观情况,是指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

·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一些高危职业,很容易会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造成残疾或者受伤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并且在有关部门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和国家补助,那么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下面为您解答。 ...

·对毒品进行包装是犯罪
    我们知道行为人制造、走私、运输以及贩卖毒品的行为,在我国是构成犯罪的,那要是行为人仅仅是对毒品进行包装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也会构成犯罪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毒品进行包装是犯罪 真实案件中,毒品常常需要分装包裹后才进行转移或贩卖...

·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
     一、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

·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
    随着近几年我国各地的房价持续走高,房屋的财富价值更加凸显,一套价值高的房屋,甚至抵得上一个人、甚至一家人一辈子的收入,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时,大多数人都把焦点集中在共有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和争夺上,其实,之后的房产过户也涉及到一定的费用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呢?...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分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分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在合同中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我们开始履行合同的时间,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我们法律的认可,这种约定对于我们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的效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为您解答疑问。 一、合同中的协议是否有效 首先,...

·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一、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