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三期女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如果三期女职工存在如下状况,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女工“三期”期间工资发放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相关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属干部、职工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女职工的三期主要就包括了生理期、孕期以及哺乳期,在三期内因为女职工生理的原因,往往对女职工的保护是更多的,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也不能安排过重的工作给女职工。当然,尤其是在孕期和哺乳期,单位还需要同时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

·离婚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就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在离婚官司中,夫妻二人除了在分配财产方面会有一些争论以及分歧外,还有一方面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判定二人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占了很关键的一部分,那么这里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离婚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改嫁妻子给孩子抚养...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2023
    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判案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大概能够支撑孩子生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夫妻财产的权力,卖房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买房的人往往是不知道内情的,那么买房合同有效吗?要是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这样工程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那么,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异地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离婚都是有相关的程序,当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程序是最简单的,但是有些夫妻不再居住地办理离婚,那么异地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异地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不能再夫妻户籍都不在的地方的民政...

·土地使用证四邻指界不同意怎么办?
    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土地使用证四邻指界不同意怎么办?办理土地使用证,四邻不签字,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是什么? 我国是个建筑大国,每天都有大量的项目开工建设。建筑物也同商品一样,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否则存在质量问题的话,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严重者会导致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是指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