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ʦ绰13951899110
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
λãҳ  »  
 

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

www.nj48.com Ͼͬʦ

    一,单位犯罪单位注销的还需要担责吗?单位犯罪后注销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处以单位罚金,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二,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罚,是追究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由于世界各国对单位犯罪的认识不同,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亦有所不同。概括起来,有单罚制和双罚制两种。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而以立法的方式确立了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刑罚制度是“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补充。”(一)双罚制。所谓双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既要处罚单位,又要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双罚制是一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制度。第一,双罚制是对单位组织体的犯罪行为的综合性的全面处罚。这种处罚,最后必然要直接或间接地落到单位内部成员的头上,根据单位内部成员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使他们分担不同的责任,不但合理而且公正。第二,双罚制符合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我国的刑罚体系是由主刑(生命刑和自由刑)和附加刑(财产刑和资格刑)所组成的一个科学的多样化的结构体系。双罚制和我国刑法关于主刑和附加刑可以同时适用的精神是一致的。第三,双罚制有利于实现我国刑罚的目的,对于单位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行刑法对单位犯罪多数采用的是双罚制,但是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问题上又作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种是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法定刑处罚;另一种是对有关的责任人员单独规定不同于个人犯该罪时的独立的法定刑(通常低于个人犯该罪的法定刑)。例如,按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犯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第387条规定,单位犯受贿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以外,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笔者以为,在同是一种罪的情况下,仅因犯罪主体的不同,就对其作出如此不同的评价,这种畸轻畸重的现象导致了量刑横向比较上的大失衡。“二者差距如此之大,严重地扭曲了罪刑均衡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主体在犯罪中所造成的危害往往远远大于自然人犯同一罪所造成的危害,若再对其从轻处罚,就更明显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再者,该种做法因处罚不公,不仅会放纵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员,而且也不利于预防犯罪。最后,为何现行刑法对绝大多数犯罪(85%以上)实行同罪同罚,而对其余的少数部分就不可以呢?(二)单罚制。所谓单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只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前者称为代罚制,多为大陆法系原先所采用;后者称为转嫁制,多为英美法系原先所采用。笔者认为,无论是代罚制,还是转嫁制,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代罚制,“只处罚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自然人而不处罚作为犯罪真正主体的单位,有悖于刑法罪责自负的原则,失却了刑法的公正性”,它难以达到刑罚的目的。事实上,单位组织可以通过牺牲个别成员的办法达到其犯罪图利之目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而转嫁制,只处罚单位而不处罚与犯罪有关的自然人,将单位中个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刑事责任由单位承担,这表现了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客观上会使得自然人假借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而个人不负责任,同样难以达到遏制单位犯罪的目的。从世界各国立法趋势来看,都已由过去的单罚制逐渐转向双罚制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原则,这符合各国刑事立法发展的趋势。但单位犯罪情况复杂,在确定双罚制的同时,又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而对特殊的单位犯罪又确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即以单罚制为补充。但我国刑法规定的单罚制仅指代罚制,而不适用转嫁制。在单罚制中,有的条文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刑法第161条);有的只规定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第403条);有的笼统地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第137条)。这三者中,第一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是同一的,第二种规定中仅指有关的主管人员,而不包括“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综上所诉,单位犯罪的,即使单位注销了国家还是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注销单位并不是逃避惩罚的途径。单位犯罪一般是分为单罚制和双罚制的,也就是对单位内犯罪的人是否还需要进行单独的惩罚。单位处罚会根据案件大小判处相应的罚金。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客观上有出租或者出借自己合法配有的枪支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犯罪对象是枪支。合法配有枪支的人员和单位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所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及其司法警察、负有侦破案件...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实践中,不仅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也是有权利提出认定申请的。只不过在不同主体提出申请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期限不同。那究竟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1、...

湖北发生医患纠纷应当如何预防、处置?
    湖北发生医患纠纷应当如何预防、处置? 一、湖北医患纠纷预防: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

诈骗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专业的律师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律师进行辩护也是有一定的辩护技巧,那么诈骗罪辩护律师应该如何来辩护呢?换言之,诈骗罪的辩护技巧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 一、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各地的政府应该将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信息主动向人民群众予以公开,这个措施可以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政府也应向人民公开征地的相关信息。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被拆迁人申请...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纠纷,和工伤认定中劳动者必须证明的一项。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有效的证据。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包括工资工时等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发生劳动纠纷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上诉。以下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

一、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是否合理?
    一、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是否合理?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负全责一般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5条...

绑架罪故意伤害既遂的判罚是什么?
    绑架罪故意伤害既遂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