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劳动合同到期赔钱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需要赔钱的情形就是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三种情形: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三,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究竟是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计算还是以应发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月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月工资包括计件工资或者计时工资。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见,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没有任何的严重过错或者有一方想要终止关系的就应该继续将合同延续下去保持生效的状态,但是因为单位始终不愿续签就应该给受损害的员工一定的补偿,但是前提就是单位是在员工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不续签的。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了之后,其实此时只能说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按照规定一般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协议书登记备案之后,那么才能生效。对此,签字之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夫妻在离婚时通常会签订一份...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而什么情况下又承担同等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法院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

·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债务人欠钱以后不还是常有的事儿,有的人是赖皮,有的人是真的无力还债。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的话,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及时要债务人还债,也要保留生活必备品,那么,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如果欠条到期了...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社会保险在职的一般工资上是当月扣当月的,但是缴费时间一般是在下个月的。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不会,因为婚前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的。但婚后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要在属于在夫妻续存之间所得到的钱还有房子或者其他的财产都需要拿出来赔偿受害者;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财产如实的报出,...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一、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某某村债务公开明细表 起讫日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1月31日 公布单位:某某村 单位:元 发生时间 应付单位 应付金额 约定归还时间 种粮直补 681.60 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 4,012.43 直接管护费...

·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
    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有限公司是指由15个以下的股东投资组成的公司,经营不善的公司如果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且必须偿还拖欠的债务,那么有限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破产后该如何分配财产?就让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有限公司破产条件 1、《企业破产法...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