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4、破产清算的程序为: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通知、公告债权人;
  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d、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e、清理债权、债务;
  f、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相关知识自己申请流程。如果公司遇到相关问题以上内容可作为参考,为我们提供一些帮助。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就需要向专业律师咨询,我们就有专业律师为你解决问题。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另一种说法,在我国一般是将版权称为著作权的。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版权登记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个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 1、软件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
 
(2011年1月7日由审判委员会全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我院审判委员会2011...

·融金所疑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正规的融金所从事的业务主要包括投资,资信管理,借款等各方面金融业务,如今的融金所也涉及网贷平台。可是很显然,融金所这一新兴的平台也没有逃脱过被犯罪嫌疑人来利用,有些融金所实则真正的目的就是非法集资,这种性质的企业肯定是要被我国公检法机关所取缔的。那么,融金所疑涉嫌非法集资员工是否...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按照200%的工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如何提起诉讼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的行为,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具体是怎样的,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根据1999年9月...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虐待部属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