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合理的情况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企业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要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到期之后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着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因此熟悉有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参与分包沟通洽商 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合同评审 管理中心主任/控制部经理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

·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将子女由男方抚养,但是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女方并不会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所以更多时候是要考虑女方其他的不利因素才能让男方得到子女...

·债权人讨债的方式有哪些?
    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事情。因此,如何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呢?简而言之,讨债的途径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跟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跟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是什么?首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

·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
    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不管在哪里,建设施工都是必须按质按量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当然非人为因素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除外。不过,一旦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就要赔付违约金。那么,建设施工合同逾期竣工违约金过高该怎么调整?工期延误违约责任怎么认定处理?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相...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