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一般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代为收取停车费。并且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2、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3、如果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到每个业主,即业主所付的房价中实际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但应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停车场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总而言之,只要是在小区的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其业委会就有权利来收取停车费,当然这停车费具体是要收取多少,按什么标准计费,都是要通过业委会讨论之后才能决定的。当然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这些收取的停车费肯定是用于小区的建设和维护上面的。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
    在我们历经艰辛选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后,面临的就是支付房款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这时可以选择贷款买房的支付方式,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买房子的贷款怎样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 一、贷款买房的分类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此时或者是行人受伤,或者是车辆等收到损害,对于不愿意将案件闹上法庭的各民事主体,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经济赔偿金,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旧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证件?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而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不管选择哪一种的离婚方式,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那么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和证件?将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

·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
    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 一、车祸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 (一)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二)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后,双方仍应该对子女有抚养费支付的情况,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仍未得到过父母的抚养费,子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父母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关于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一、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
    一、丧葬费能立遗嘱继承吗?依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所以是不能立遗嘱处理丧葬费的。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

·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在一段婚姻关系破裂,一个家庭破碎后,受到伤害最多的大概就是孩子吧。所以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方面其实也是给予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仍然会有一些妈妈会有这样的烦恼,离婚后,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怎么办?这个时候,就一定要借助法律知识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利了。 老公不愿意调解子女抚养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