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京金融保险外汇概况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金融保险外汇概况
您的位置:首页  »  
 

南京金融保险外汇概况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保险
   南京已成为国内保险主体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国有公司、股份制公司、外资公司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公司等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已形成。



  


银行
  南京地区有各类银行21家,营业网点1100多处,其中外国机构银行分行3 家。全市银行ATM机实现联网,20余种银行卡已联网通用,“银联”标识卡已实现跨地区、跨银行的联网通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证通”等使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便捷。



  

证券
  南京现有26家上市公司,其中A股24只,B股1只,香港H股2只,香港创业板1只。2002年末A、B股流通市值200多亿元。证券营业部67家,年股票交易量1450亿元左右。期货公司4家,年期货交易量700多亿元。



  

  

银 行
  南京地区有各类银行合计21家,营业网点1100多处,其中外资银行分行3 家。



  

信 贷
  贷款币种:本币为人民币;外币包括美元,英镑,日元,港币,德国马克以及银行同意的其他可兑换货币。
  贷款种类: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



  

外汇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且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但对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仍采取一定限制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天内,应向注册地外汇管理机构申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设立企业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
3、企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5、外汇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企业凭《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债登记证》及相关材料,在注册地开户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分得的利润、以及因减资、清算、股权转让和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资产,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均可在境内再投资,其中人民币再投资部分可享受外汇投资待遇。


·交通肇事逃逸定罪都有哪些规定
    交通案件在我国的道路上较为常见,但相关的交通肇事案件的肇事者一旦在交通事故中逃离现场的,就构成了我国的道路交通逃逸罪,下面我们就交通肇事逃逸定罪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合同到期后,公司强行辞退其补偿标准是加1的,这时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合法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合法吗?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不给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一)、范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

·拘留的羁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

·员工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