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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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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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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注意写清申请号、申请日和发明创造的名称。



  

2.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的要求。



  

二、格式: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专利申请



  

申请号或专利号               申请号日



  

发明创造名称



  

专利权人(代表)



  

  共同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声明撤回上述专利申请。



  

  附件清单



  

□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



  

  意见陈述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月    日



  

  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写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或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并出具其他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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