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中需要先对伤者的伤残等级作出鉴定,然后才能进行想要的赔偿。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是具体分为了十级的。不同的伤残等级当然也就对应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今天和我们一起来看看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5.10的规定,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损伤致: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关于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十级伤残算是其中相对较轻的,但也让受害者够呛。如果你还想了解关于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
    一、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信用卡而言其是没有利息的,当然这个所谓的零利息是在手续费的基础上的。银行贷款购车的方式的话,也要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一定的差别的,例如招行的三年期的年贷利息为6.48%,它的方法就是利息=本金乘利率乘存期乘100%,比起来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购车低不少。融资贷款...

·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需要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
    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需要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 规定告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 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念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理解,公司法关于合伙人概念以及相关内容的释义也阐释得十分到位,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到底在公司法中的合伙人如何区...

·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在遇到什么纠纷的时候,不能够冷静对待,有些时候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法院在处理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呢?我们将详细的为您做出介绍。 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 ...

·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尽管当下社会稳定平静,但是也不乏不遵纪守法的人,往往会故意破坏社会秩序,对于这类行为都是寻衅滋事罪,需要对他进行一定的惩罚。在不知道如何处置他时,往往会让他逍遥法外,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寻衅滋事罪的相关知识,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及司法解释?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 寻...

·违约金与滞纳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以合同法中没有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给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这显然违背了民法的公...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1、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当房屋租赁到期之后,要是当事人还能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但续租房屋也是有一套流程的,很多人并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工程的各个方面,如材料和施工规范,其中钢筋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规范钢筋的使用,出台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的就是加强钢筋材料的质量。所有的钢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具体的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