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
您的位置:首页  »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许多农村村民的孩子成年后会选择将户口转到城镇,既方便了工作,也方便了孩子读书,但是随着他们也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农村户口的父母过世之后,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
   一、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宅基地不能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二、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一)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的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宅基地根本就不能被继承,即使是转户,也是转到该农村另外村民的户上,城镇居民没有宅基地的福利,但是城镇居民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具体的步骤可以参考上文中的内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这方面的知识。
  
  
  

·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吗?
    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吗?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作品版权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作品的版权实际上是属于著作权当中具有财产性质内容的权利,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 ...

·绑架杀人定什么罪 绑架之前杀人怎么处罚
    绑架过程中因为会采取暴力行为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因而就难免会出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当然也有那种撕票的情况,此时也会导致被害人死亡。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绑架杀人定什么罪比较好呢?本站我们总结了一下,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绑架杀人定什么罪 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

·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刑事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离婚时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又反悔的,可以起诉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涉及到离婚、抚养等身份的家事纠纷,尤其是子...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将带...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其实当事人之间也是要签订相应的合同,一方面是对自身利益有一个保障,另一方面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的。而说到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其实与其他地区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当事人的情况不同,自然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也不太一样...

·现在不少应届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常会出现意外的情况,有些是不能按
    现在不少应届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常会出现意外的情况,有些是不能按时拿到相关的毕业证件,而有些可能是因为不想入职了,应届生刚毕业想要进入职场的话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应届生不能按时入职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应届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不能按时入职的坏处 1、破坏自己的形象,给公司照成...

·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相信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知道认定结果的吧,这样自己也才能知道日后该如何来处理事故,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那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进出口押汇,一般是指在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A国出口商以其所开的汇票,连同货物的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押借款项,而由银行持全部单据到期向B国进口商收回贷款本息的贸易融资业务活动。   进出口押汇,依据承做押汇业务的银行(押汇行)所处地理位置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