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上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二、如何证明别人恶意抢注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认定方式: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对于商标恶意抢注的解决程序,首先被侵权人可以向商标管理局提出异议,然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提交充足的证据,来表明被告人是有着恶意抢注的意图,以及对于商标的注册是带着有不明意图去进行的。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 已婚生下私生子涉嫌重婚罪。 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民法典、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

·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追诉时效也就是追诉期,这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追诉期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追诉期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所以商标的转让就要十分谨慎,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权转让管辖...

·工伤认定代理可以是家属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性质导致职业病突发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就医,并且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总是会出现一些单位没来的及申请工伤认定的,这时员工自己又在病床上没办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这种情况就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忙代理工伤鉴定。那...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下面我们将...

·一、摩托车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摩托车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

·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吗
    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吗在生活中,当我们缺乏资金的时候,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也不是所有的房产银行都愿意办理抵押贷款,所以,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吗?那么通过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有什么好处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吗 个人或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