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您的位置:首页  »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家,多么一个温馨的词。说道一家人,想必每个人想到的都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嬉戏打闹,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家,不是一个地址,是最温暖,最亲近的港湾,走的在远,家都是心在牵挂和思念的地方,家留住过我们童年的记忆。存放了一份祝福的情。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是每个人的心灵寄托处,让每个人找到温暖的感觉。但是摧毁这个家的就是离婚。它如同一把犀利的刀,把家这个字一分为二。而离婚,造成最大伤害的就是孩子们。他们就如同立在悬崖边,一不小心孩子的一生都可能发生巨大的改变。那么离婚就要面临着判孩子但是分给谁?是爸爸还是妈妈?确定好之后孩子的户口迁移应该注意什么?离婚后,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往谁的上面迁移,如果孩子年满了十八周岁,可以自行立户。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①离婚协议书,首先要去明证局取离婚协议书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进行孩子迁移的。②在进行迁移的时候,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交由派出所。然后派出所给出意见和同意,再把准迁证交给你要迁移地方的派出所进行下一步流程。如果孩子还很小就离婚了这个时候应该需要什么才能进行迁移呢?首先你们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你们的离婚证,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进行下一步操作。③当迁移成功后,办理《迁移证》的时候则需要到入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然后你和你的孩子就能在那里生活居住了。如果离婚中的其中任何一方对这个迁移问题有任何拖延或者不愿意抵触的话,解决方法有两个,其一,就是双方协调,私了,你们自行商量应该怎么处理。其二,就是再次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看似简单的离婚迁移流程但是少了其中的任意一个证都是不能迁移成功的。好啦!以上就是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的基本流程了。看起来很简单是不是?但是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离婚二字看似书写简单,但是其中对孩子的伤害却是不可估量的!不仅是对孩子的幸福指数有影响他们的教育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可能从此他的性格等等方面都变得不可预测。当孩子还太小时就离婚的话,那个时候的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父母离婚这个残酷的现实,并消极地承受破碎家庭给他们造成的成长困境。因此,父母的离婚只会使孩子的身心更加脆弱不堪,对他们的幼小心灵造成重创。所以一定要慎重考虑!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到最后一刻请不要提出离婚,孩子是无辜的,请不要去伤害他们!每个小孩都是值得我们去呵护疼爱的。最后愿每一个家庭都能和谐美满,不会有什么大的纠纷,一家人都要开心快乐的生活哦!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聚众涉黄要被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是合法的,薪资是个人隐私,也不允许公开。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电视法制频道或者在网络上都听说过传销,传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太深入,并且警惕性不高,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我们将针对2017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来为您进行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概念...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一些危害到自身权益的事情,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他们的帮助,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我国《刑法》却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一些事件不予立案,很多人对此产生疑惑。那么,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2007年12月31日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在不同的年份,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不一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