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酒驾涉嫌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二、哪些情况下醉驾不能判缓刑?1、因“酒驾”被拘留、罚款或因“醉驾”受过刑罚处罚的,不适用缓刑。这是参照刑法中的“累犯”的规定而设置的条件。简单的说,就是凡是有因“酒驾”而被处罚前科的均不适用缓刑。2、无证“醉驾”的,不适用缓刑。“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人在违法的同时又实施了“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增加了社会危害性,加重了交通安全隐患,应当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因此该行为不能适用缓刑。3、“醉驾”肇事后逃逸的,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综上所述,酒驾是违法行为,而醉驾构成犯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对醉驾的处理原则是宽严相济,对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醉驾数值超标不多、醉驾超标电动车的等等,可以判处缓刑,不必将其关在看守所服刑。处缓刑后,没有特殊情况期满后刑罚结束。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要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拖欠拖欠的就直接不发工资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在要求赔偿之前,我们应该知道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时要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拖欠员...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但是夫妻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随着我国人民群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保险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人都有过购买保险的经历,许多人正在保险期限中,不论是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医疗保险还是意外事故保险,保险人和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的时候都会签订保险代理合同,那么,保险代理合同...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和义务? 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共和镇城市规划区内的茅阳、兴和、平屯、金马、清波社区居委会、龙池村委会及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散花、代冲、天台、牟尼、际盛、新甸村委会的坝区耕地,平均补偿标准:47863元/亩。   ...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在《...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比普通的商品房低,故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购买安置房,且购买居住五年后,才可以拟定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将安置房进行转让。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打架刑事拘留最长多久的时间
    打架刑事拘留最长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相关内容有哪些
    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借条都不是永久有效的,所以对于借款纠纷应该要及时处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呢?在遇到借款纠纷时,当事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才能有效的维权。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