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债务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否可以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也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人财产各一半,有债务的一方可以拿取其中一半的财产来进行偿还个人债务,但是不能动另外一半的财务。如果全款拿走,另一半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综上所述,虽然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但是大多数还是会给对方留有余地,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比较合理的,甚至在双方都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也是可以拿去支付个人债务的,但也要满足前提条件。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关于伤残鉴定为10级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17的详细内容。 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在取缔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有关部门也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有不计其数受害者因非法集资而产生的巨额债务这个国家是没有办法一一的进行补偿的,这也正是非法集资给社会民众带来的一种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于非法集资类型的犯罪,刑法中量刑是分成了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的。 一、非法集资...

·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
    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 一、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 1、双方可以就离婚协议签署新的补充协议来撤销或者变更原来的协议约定; 2、依据法律规定撤销离婚协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从正确的渠道购买债券,可以使自己的闲置资金获得更多的利息,国家对于债券的销售渠道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债券购买的渠道也是不同的,那么,如果个人想要通过购买债券进行投资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公司债券购买渠道的详细解答。 一、我国...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购房行为。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

·刑事诉讼法二审时效是多久?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很多事情,处理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大部分人对于法律的详细内容不是很了解,导致在诉讼的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那刑事诉讼法二审时效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二审时效是多久? 被告人、自诉人和...

·竞业限制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
    职场上,许多高管人员由于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此来要求他们离职后对公司的技术进行保密。那么如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到底应该什么时候签订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竞业限制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了之后该怎样?
    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上都可能因为发生一些小意外而导致受伤,在工作上受到的伤,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是工伤的范畴,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了之后又该怎样做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