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离婚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离婚后
您的位置:首页  »  
 

在离婚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离婚后,在分割财产方面首先要分清楚什么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后取得的,即使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后,当然可以进行分割。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是由那一方抚养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该要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最直接的方式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而在原夫妻双方协商离婚的情况下。一定也会协议子女的抚养的义务问题。可以由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支付一定费用的抚养费。也可以协议将应取得的分割财产作为抚养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比如,房子作为原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双方理应分割房子,当由于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未能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将本应该分得的房子财产部分作为抚养费,而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但除此之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其他重大支出仍然负有责任,比如参加补习、出国、重大疾病等。那么对于成年子女在其父母离婚后呢?如果,夫妻双在子女成年之前都尽到了抚养责任,那么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后,原则上是按夫妻双方来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子女还未能生活独立,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在子女未成年前,原夫妻双方由于分居等其他因素,原夫妻双方有一方未尽到抚养子女的原则的话,那么在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也应该顾及当时抚养一方的付出,在财产分割上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
  
  
  

·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分家析产顾名思义就是多个子女对家中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子女分割完家产后,如果得到房屋等不动产往往都会去进行过户,那你知道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写分家协议书; 写一份分家析产协议...

·2023年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我们应该知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复杂一点的,其中一方起诉离婚,但是起诉后如果另一方不出席法院应该怎么办,那么,2018年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年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去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据国家规定每个个体自然人在到公司上班的时都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切实依据,但是您可能对于签署劳动关系认定需要时间多久还不是很清楚,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接下来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劳动关...

·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一、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反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什么
    反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什么说到反担保,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了解。其实这就是对本身已经存在的担保,再次提供担保的行为。与担保一样,反担保也是有具体方式的。那么反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方式有: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