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
您的位置:首页  »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二、机动车行驶证需要年审吗一旦行驶证到期,要及时办年审。车主可以在机动车行驶证到期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年审。申请前必须将涉及该车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办年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是保险的索赔凭证,行驶证过期后,就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实机动车行驶证的重要性还不仅于此。除了是保险索赔凭证之外,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以下功能: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的凭证。在我国,持有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方可上路行驶,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办理还是忘记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是产权所属证明。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拥有对该车辆的合法产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如果车辆不幸被盗窃、扣押,那么只有出示车辆行驶证,才能证明这辆车是属于您的财产。除此此外,对于一些汽车公司,机动车行驶证还是确定新车保修期起始日期的凭证。因此广大车主务必时刻留意行驶证是否过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驾驶人员必须要同时带上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其中驾驶证是证明自己具有驾驶这类机动车的有效凭证,而行驶证则就属于机动车的证件了。若出现没有带驾驶证或者行驶证的情况,那么就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追究驾驶人员的法律责任。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 ,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以上就是关于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的解答。 二、什么是追尾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的财产不等同于法人的财产,公司利益不等同于法人的利益。某些公司法人会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权利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管辖是哪个部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管辖是哪个部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则看判决结果:如是收监(有期徒刑)则是监狱执行,如是管制则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与所在地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机构共同执行,如是拘役则是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它是公安机关的独立部门),如是缓刑则由司法所的社区矫...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为将会给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进行补偿,那么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为...

·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在购买房产方面做出了限制,因此有一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我们维护利益。那么工伤鉴定前复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它和再次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答疑解惑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

·亲属关系公证和亲属关系继承公证有什么区别 内容
    亲属关系公证和亲属关系继承公证有什么区别 内容 1、亲属关系公证的管辖。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对亲属关系...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