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λãҳ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等。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二、具体情况
  
  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及案件材料。
  
  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5.侦查活动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时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其告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11.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四)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公诉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司法审理程序中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在司法机关之间协商沟通,了解相关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合法合理的运用相关法律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司法辩护,在关键的时候如果取证成功可能影响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相关举证辩护行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如果发生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怎么办
    如果发生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怎么办 一、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的解除往往与违约救济相连,而其他的终止原因,如抵消、免除都不...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离婚后有同居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

弱电工程合作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合作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社会,无论做什么都讲究证据。我们无论从事哪一个行业,都会遇到签订和同的时候,那么弱电工程合作协议我们要怎么写呢?我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会很迷茫会...

注册了商标一直不用可以无效吗?
    注册了商标一直不用可以无效吗?答案是有可能的,当您的商标确实符合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这个前提时,其他人就有权对此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到时候商标权就岌岌可危了。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及服务的来源,如果注册的商标长期不使用,不仅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也让需要的人无法...

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
    市政府对特困职工医疗待遇问题十分关心,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为保障这些人员的医疗待遇提出了很多办法。如特困职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时,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降低了50%,2001年度由1300元降到650元。卫生部门...

一人判一个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一人判一个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

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合法吗?
    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合法吗?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不合法,此时可以获得赔偿的职员可以将此情况反映给人民法院。对于单位不主动履行支付伤残赔偿金的义务的,伤残职员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

商标侵权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
    对于在职场中工作的人来说,竞业限制这个词语可能您都不陌生,因为如果当事人是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的人员,此时公司在合约的期间是会发放该劳动者的补偿金的。但是在有人会有疑问,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答案。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职期间发放吗1、《劳动...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一、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