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第一个专业。依据设计方案和规划条件确定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布置功能划分,各部分构造组成。
  
  
  结构设计:是紧随建筑设计的第二专业。依据建筑施工图进行内力分析、验算各截面的强度和刚度,并确定具体的工程做法。
  
  
  2、建筑设计主要是说建筑上的做法,比如砌体,填充墙、外墙装饰等等 。
  
  
  结构设计主要是说结构做法,像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墙柱、基础等结构施工时注意事项等;
  
  
  二、工业设计和产品结构设计
  
  
  1、时间阶段方面的区分:一件新产品从无到有,我们可以把它划分到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设计生成该件产品的外观形状;
  
  
  第二阶段是设计该件产品的内部构造以便实现它的机能;
  
  
  第一阶段就是工业设计,在先;
  
  
  第二阶段就是产品结构设计,在后;
  
  
  2、目的职能方面的区分:
  
  
  因为工业设计是设计产品的外观,也就是露在外面,我们可以直接看到的外表部分,所以目的自然是要吸引客户的眼球。
  
  
  在工业设计中,存在如下环节:
  
  
  构想产品的外观雏形→手绘→用平面软件ps,coredraw等做成平面效果图→3d类软件做成3d→手工或机加工做成1:1模型→修改→定最终版其中在做成3d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cad类软件,但偏向于构建复杂的表面。
  
  
  结构设计是要实现机能,比如说外观上是很多件部品,就要在内部设计卡钩,螺丝等实现组装。有的产品具有一些电器机能,mp3,dvd等等电子类产品,那么就要在内部设计pcb电路板,并为之设计相应的结构。
  
  
  结构设计是要在工业设计生成的3d表面基础上完成以上这些,设计的主要软件就是你说的cad,proe,ug,catia,solidwork等,因为这些软件都是参数化软件,而且和cnc加工等都有接口,是比较完善的结构设计软件。
  
  
  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区别在专业属性上就是连个完全不同专业,一个侧重于外观设计,一个是重在内部结构。一个外在装饰的,填充墙之类的,一个是钢筋水泥混合土之类的基础结构要注意的问题。两者合同是完全不一样的。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9、40、41、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第一...

·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租赁合同是现实生活当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其中这几年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租地合同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租地合同纠纷。不少朋友在签订租地合同时没有考虑到违约后果,违约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最常用的就是违约金了。那么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呢?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您可能了解是干什么的,那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呢?工程的建设是要准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工程的设计是要符合相应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就是对工程作出相应的要求。那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1、提供真实的信息与证明资料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其他主体借款时不能有不实陈述、提供虚假资料、编造不存在的贷款用途等做法。如果企业在融资时向资金出借者实施了上述行为,一旦被资金出借者发现,可能会引发相应的刑事法律风险。2、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并办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一、离婚后可以不协商探望孩子吗?
    一、离婚后可以不协商探望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间接扶...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比较合适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医药f费。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合适呢。是在受到伤害后直接就去做还是说要先跟公司的有关领导反映这个情况后再去做。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下。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个...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