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
  
  单位为离职员工补交社保,可以直接在社保部门填写补缴申请表,并且提供该员工在需要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的的劳动合同以及这期间每月的工资会计凭证。
  
  补交社会保险程序:
  
  1,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单位的社保证、公章、现金或者支票到单位所属区县社保机构申请补交;
  
  2,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3,由社保部门审核需要补缴员工在单位期间合同、工资凭证,计算需要补缴具体数额;
  
  4,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当场使用现金或者支票进行补缴。
  
  扩展资料: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二、补缴社保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补缴必须要有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才可以进行,而补缴的费用就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所以,在补缴社保的时候一定要多问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补缴的手续,使自己可以享受社保的所有待遇。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民在申请个人知识产权专利的时候,国家并不是免费的进行登记的,根据申请的不同的知识产权专利,需要向国家交纳一部分的费用。所以公民在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同时,肯定就需要知道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知道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收费标准以后,才能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拿到城镇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和转让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也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及一些条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 最长期限: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

·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能胜诉吗
    不一定,转账记录和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但能否胜诉,还要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项工程来说,质量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如果质量不合格的话能每一个工程就算没有完工,意味着工程的质量需要严格的把关,当然我们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管理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制。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会拘留吗?
    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只要负民事责任即可,但是如果责任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违章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行为人有无证驾驶等情形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如果行为人有危险驾驶或者构成交通肇事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会拘留吗? 交通事故要不会拘...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婚姻...

·刑事逮捕
    刑事逮捕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

·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
    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一、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五十六号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分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