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一、几个月婴儿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ʦ绰13951899110
一、几个月婴儿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
λãҳ  »  
 

一、几个月婴儿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

www.nj48.com Ͼͬʦ

    一、几个月婴儿抚养费应当支付多少?
  
  
  几个月婴儿抚养费应当支付,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司法解释
  
  
  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第三、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经济实力来认定,如果对方经济实力比较差,个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比较低的话,则不应当索取较高的抚养费,因为对方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可能又造成了其它的问题,给子女抚养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医疗费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医疗费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医疗费包括哪些方面? 县官法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

个人申请专利要多少钱?
    个人申请专利要多少钱? 1、如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而且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需要申请费,授权登记费,这不包括你的纸张费、交通费和邮寄费。 2、如果申请发明专利,仍然以个人的名义申请,也申请费,授权登记费(得按授权当年的年费计算)。 3、如果你要找代理机构代理的话...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钱的情况,由于是朋友,所以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疏忽一点,那就是让朋友写下借条。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人仗着没有借条就不还,那当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就将为您解答!一、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北京二手房买卖税费有哪些
    置购房产自古以来就是国人家庭中的重要的事情,现今,我国出台了多项条例管控房产行业,例如调整税收幅度,二手房买卖也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今天的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北京二手房买卖税费项目以及税费的计算方法。 1、 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营...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