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要答辩原因:(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二、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生活中关于商标抢注事件的发生屡屡皆是,其严重违反了商标法,形成了一种不良的竞争,造成他人的经济以及企业文化受到损失。要知道恶意的抢注他人的商标,不仅仅是对该企业的文化发展造成影响,同时也是一种侵权事件的发生。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决离婚不判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判决离婚不判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是不能解决好离婚方面的事情,这时,一方坚持离婚的,恐怕就得走民事诉讼程序了。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择机组织开庭,开展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诉讼离婚通常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那么,判决离婚不判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所以我国刑法将其列入处罚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进行诽谤行为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有时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诽谤。那么,未成年造谣诽谤罪会不会受到处罚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诽谤罪的概念 诽谤罪...

·交通事故立案怎么处理?
    中国的交通道路四通八达,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而对于交通事故很多人就会有疑惑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呢?交通事故立案怎么处理呢?现在就让的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以下这些问题吧。一、交通事故立案后的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

·打专利侵权官司有什么技巧
    打专利侵权官司有什么技巧 1、侵权的证明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的完备极为重要。原告需要证明:被侵权的产品或方法被专利权利要求所覆盖;被告侵权行为属于法定侵权行为。 这方面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由于告错了对象,导致诉讼中的被动。如美国一家知名的日用化工企业,其专利是洗涤液包装瓶的...

·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2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诉人”。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当今社会,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善,广东地区是劳动力需求很大的市场,很多农民工为了生计打工奔波,但是在建筑施工、车间设备上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在中国土地是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有许多的法律规定,不过对于这些规定其实当前并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所以很容易会触犯这些规定,导致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必要的麻烦。那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呢? 土...

·如果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
    如果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必须立即报警(拨打报警号码110、122,救护电话120,如果该人被困车内,还要拨打119通知消防队救援)并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