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条要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条要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条要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经济上的困难经常会向别人借款,更常见的借款情形就是自然人直接的借款,那么借条的书写以及借条的注意事项就变得尤为重要。借条也可以说是借款合同的一种,使我们权利保障的一个重要的凭证。在之后的还款,或者到期不还款的时候,借条可以作为保障权利的一个重要的证据。写借条的时候应当注意借条的内容应当包括:(1)借款的期限,这笔钱借用多长时间是要在借条中明确记载的,比如说自借条成立起两年内还款,或者具体到某一时间点还款。其次就是什么啥时候借款,出借人要在约定的时间把钱借给借款人,没有在约定时间把钱给借款人的,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出借人是要给出相应的赔偿的;(2)借款的利率,利率应当在借款的时候在借条上载明,还款的时候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借条的利率进行还款;(3)借款的币种,借的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要说明;(4)借款的数额,借款的数额必须明确,如果借款约定了利息,那么要注意的是,该借款的利息是不能预先从借款的数额里扣除的,例如借款一万元,约定利息伍百元,约定的五百元的利息不能先从一万元里扣除只给借钱的人九千五百元。如果预先扣除了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也就是九千五百元来计算利息并还款。(5)借款的用途,在借条中一定要明确借款的用途,保证借款人借钱是用来从事正当合法的工作的,在借款的期间,出借人是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请款,监督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条的约定从事的是合法正当的工作,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条上约定的用途去使用借款,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商标同一天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抢注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的标准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以保障让家人不陷入到经济困难当中,交通事故死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也有一定的赔偿限制,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当中的家电等都是一应俱全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目前各省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是非常的火爆的。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像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证件必须要审核清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办二手房过户和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俩面对菜米油盐的生活时,婚姻生活有可能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完美。我国婚姻法虽然有规定,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生活中,好多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扰,在婚姻生活中,遭遇老公的背叛。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请求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人申请了商标但是后面又没有使用,这样其实也是一种浪费。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商标进行转让,其中把商标进行交易是最好的方式。今天整理了关于商标交易流程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商标交易流程 (一)交易洽谈 1. 买方(受让人)先根据自己的喜好...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存在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合同纠纷可以说也是民事纠纷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对合同的使用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买卖房屋、租赁车辆等等,根据做出的形式不同合同还可以分为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之后,当事人也要知道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的合...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很多人选择离婚。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用时较短。但是也会存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取问题。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取到吗?小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