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事起诉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事起诉状
您的位置:首页  »  
 

民事起诉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范例一】



  

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



  

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遗产;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原被告之父C主要遗产清单。



  

原告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有姑姑D可以作证。她现住××市××区××街××号。



  

被告擅自将父亲遗留房屋租与蒋××居住,有蒋××现居住在××区××路××号的事实为证。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人D证言一份;



  

3.原告之父C遗产清单一份。



  

起诉人:A 



  

××年××月××日



  

【范例二】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裁



  

电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科技咨询与文化交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分行××支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名称:××省××厂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厂长



  

电话:××××××



  

被告名称:××省××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D     职务: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厂、××公司偿付××金人民币××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原告与被告于××年××月2××日签订的××合同



  

2.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签订的××委托书及原告与×国××公司、台湾××公司××年××月签订的××合同。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公司



  

××年××月××日   



  

(公章)   


·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怎么办?
    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怎么办?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可以再次的进行续租,或者是对方不愿意去做的状况之下,就可以要求对方离开这个房屋,实在不行的话到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即可,但通常情况下都不必要走到这一步。(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解释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

·劳动关系存续期如何认定
    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怎么确定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存续的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存续期又该如何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认定和量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

·非法集资诈骗罪如何举证?
    生活中,不法分子通过诈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了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受害人在报案时有必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警察才能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定夺。那集资诈骗罪如何举证?本文接下来就关于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相关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及立...

·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判缓刑的,两者没有直接联系,检察院批捕后的司法判决应当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不服的,可以抗诉。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在公积金缴纳地提交申请,并提供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2、公积金窗口人员进行资料审核;3、审核通过后备案自己的银行卡,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