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组织。由学校、幼儿园为其在读的学生统一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时,可出具一张保单来承保。
  
  (二)保险责任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承保实务
  
  (一)风险评估
  
  由于监护人责任保险中保险责任涉及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该业务主要通过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在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相对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监护人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主要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而且两者是一致的。由投保人根据其需要保障的每人赔偿限额的不同,在参考被监护人年龄的基础上,依照条款和费率规章以及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保险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承保业务的风险大小确定基本险或附加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扣除的绝对免赔额(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对于特殊风险或高赔偿限额的业务,除规定具体的免赔额外,还可同时规定免赔率,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保险费
  
  根据投保人赔偿限额的档次和被监护人的年龄确定相应的费率,后乘以累计赔偿限额和投保人数即为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应交的保险费。对于保险期限短于或长于一年的,应该参照短期费率表来计算。
  
  也是经常会出现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发生的原因也是因为监护人没有监管到位所致,那么国家也是十分的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同时也会在法律中规定了监护人的具体职责,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也是可以撤销或更换监护人。
  
  

·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的期限,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叫做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虽然我们都知道刑法已经将聚众斗殴的性质上升为了犯罪而必须将主要分子进行严厉处罚,尽管对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实际上在一伙人之间平时的打闹行为而出现的纠纷我们不能简单地就定义为是聚众斗殴。那么,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一、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轻伤害故意伤害罪累犯一般会判多久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需要造成对方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么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不过此时很有可能会构成累犯,那轻伤害故意伤害罪累犯一般会判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吸毒累犯是否加重罪刑 一般不会;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判刑是刑...

·减刑应当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为了加强减刑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减刑中的随意性和腐败现象,刑法第79条专门对减刑程序作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减刑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离婚时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同的情况,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处理就不同。那到底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共有房屋怎么处理 ...

·怎么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怎么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看到过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现象。但有时候我们认为的逼迫,可能并不构成法律上面的逼迫,因此就需要做出认定。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公司未经协商,擅自...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