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ʦ绰13951899110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λãҳ  »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www.nj48.com Ͼͬʦ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直接隐瞒
  
  
  夫妻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 往往会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另一方自己的财产状况,导致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财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保险及相关产品
  
  
  实践中,不乏有人以为自己或他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形式,将保险产品作为转移财产的手段,企图逃避夫妻财产的分割。
  
  
  实际上,很多险种已具有储蓄、投资性质,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所交的保费,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支配权,保单作为有价证券是共同财富的延续和演变,购买的保险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伪造债务
  
  
  因为我国社会诚信缺失,以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减少共同财产或让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以达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非常普通,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就不再举例了。
  
  
  目前,我国关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救济手段就是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恶意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在夫妻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不得随意转移夫妻间的财产,因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而并非个人,并且分割的时候是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在分财产期间或者分财产后发现其有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理赔款多少时间能到位是不确定的,原因如下: 1、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来重新审理,而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有三个月的审限。 2、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则还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能自觉履行:如...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自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最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劳动者遇到自己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不对自己的工资进行发放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
    作为劳动者,可能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不管是劳动者一方违约,还是用人单位违约,此时都应该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就劳动合同违约来看,也是具有自己的特点的,那到底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 (...

不能获得贷款可以退房吗
    由于房屋的价格比较高,很多需要买房的人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些人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付房款。不过,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不能获得贷款能退房吗?买房时一般都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签了买房合同还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诬告陷害罪最少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而醉酒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不仅会造成车辆财产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醉驾驾驶者往往被称为马路上的头号杀手,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醉驾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醉...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一、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主要是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获取更多利润。有相应的资本出资可适当减轻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的担心,并给予相当的优惠。减少资本的事情较少发生,通常是由于股东对资本收...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