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哪些内容依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证据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在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确立之前,交通事故认定工作监督是通过执法质量监督体制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制度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启动权赋予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利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及时纠正不当的交通事故认定,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核心价值。一是实体性审查,主要包括对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对当事人责任划分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二是程序性审查,主要对交通事故调查和认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内容决定了交通事故复核工作是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全面审查,并不仅限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因为需要交警对事故责任先作出划分,于是往往就要先对当事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过,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对这样的责任书不服,认为其中认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就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进行复核。不过要注意,这个时候,需要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之内提出申请。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不需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

·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转让方式?
    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转让方式?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的财产权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您知道著作权转让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

·民间借贷关系中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
    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还款后借款协议要收回。如果借款协议未收回,对方用借款协议起诉有承担再次还款的风...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
  
(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被拒绝的,方可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进行也以按期提示请求...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贷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因为贷款的话,他肯定是需要有一个能力来担保,确实能够还款,否则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也是非常,不安全的,我们国家就存在着以房屋来进行抵押,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他项权证,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他项权证要多久放款? 一、根据我国法律...

·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
    之所以一房二卖的现象会频繁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么在实践中,购房者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为...

·开发商延期交房解除合同是否一定要催告
    当你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是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呢?还是直接要求解除与其的购房合同?实践中选择解除购房合同的比较少,而对其中的一些内容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开发商延期交房解除合同是否一定要催告。 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解除合同和办理退房时,应当注意下列...

·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是什么?
    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是什么?婚内出轨和重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已经违法,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其必须符合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关系。如果仅仅是偶尔出轨或经常性出轨,但是没有登记结婚或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很难认定触犯重婚罪的。司法实践中,需要公安机关侦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