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可见,民政局离婚之前主要是夫妻两个人要先拟定好离婚协议书,有离婚协议书就能表明夫妻之间都是自愿作出的离婚的决定,对因离婚而产生的其他的事项也已经妥善的解决好。民政局应主要是会审和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身份证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也只有在领完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
    专利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应依照合同约定完全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接受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如下行为:

  一、专利权转让人:

  1、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技术或...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与其继续徘徊不前,不如从此分道扬镳,重新寻找幸福。如果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已经有了小孩,那么离婚对于小孩来说免不了会有所伤害,因为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他很容易会缺失原本父母其中一方的爱。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双...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商标侵权法没有规定人没钱就应该被拘留,拘留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就算侵权方没有赔偿能力,商标局及其他任何有关单位都没有权利直接对当事人予以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

·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有着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能更好的划分相关的赔偿事宜,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关于抢劫罪数额的计算的问题,的我们仔细的收集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您在阅读之后对此有所了解,具体内容如下: 一、抢劫罪数额的规定 抢劫、抢夺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很多地方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