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尽量避免损失扩大(扩大的损失保险不赔),尽量避免在申请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简要了解保险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很有必要。另外,在申请理赔时,不同的保险公司对此要求有所不同,但其基本步骤大致相同。
  
  
  具体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a、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有相机或手机有拍照功能的,尽量拍下事故现场照片。照片上要清楚拍到机动车牌照号码。);
  
  
  b、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事故如有人员受伤,交警出现场后,对轻微伤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并要求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受伤人姓名;重大事故应按照普通程序处理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c、立即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
  
  
  d、被保险人(或机动车驾驶员),在48小时内携带身份证件、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填写书面报案表及说明事故经过。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事故车辆定损、修理及受伤人员治疗
  
  
  a、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的,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在外地发生事故的,可由保险公司委托事故地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b、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的,须等医疗完成后,向保险申请理赔。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伤者医疗期间,需垫付医疗费或通过交警开具证明,要求保险公司垫付限额内的医疗费;
  
  
  c、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护理费证明、被抚养(赡养)人身份情况、人数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4、特殊案件的理赔
  
  
  a、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
  
  
  b、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5、爆胎、车身自然老化、车内危险物爆炸和车辆涉水行驶引起的发动机损害,这些车辆损害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进行赔偿的。
  
  
  6、目前,机动车保险分为第三人强制险和商业险两类。对于第三人强制险,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车辆以外的第三人(包括车辆或人员、财产损失,不包括本车司机或乘员或财物)的损失,且有限额。
  
  
  对于机动车有责任的,伤残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0.2万元。
  
  
  对于机动车无责任时,伤残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限额为0.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0.01万元。
  
  
  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医疗救助,并根据相关的程序和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的结果向责任方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诉讼时限一般为两年,当事人应当在两年内在司法机关对事故责任方提起诉讼来寻求赔偿。
  
  
  
  

·2023年哪些行为不属于工伤
    哪些行为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突如其来的疾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对于那些还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疾病的困扰已经是很让人头疼的了,因为自己因为生病不能上班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很多公司却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选择在此时辞退员工。那么,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实际中...

·参与赌博抓到了怎么判刑带三万
    不会判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

·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
    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 一、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 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有规定的,从对方事实无法履行合同或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之日起计算,一般是计算到起诉时。 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所确...

·自贡市征地补偿条例有哪些?
    自贡市征地补偿条例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资源分配给人们生产使用,现在国家需要更多的发展和开拓,就不得不把这些土地资源征收回来。人们虽然失去了土地,但政府也不会对这类人群不管不顾,按照征地相关法律规定,政府会给他们安置补偿。那么,自贡市征地补偿条例有哪些?请看下文。 ...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房产过户您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将房产法律上的主人变成另一个人,这一过程中一般需要缴纳一些费用,那么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告诉您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一、房产过户的方式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三种: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如果离婚夫妻不符合相应的条件,自然此时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就要求离婚夫妻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办离婚,否则就无法顺利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