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
  
  
  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
  
  
  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
  
  
  ②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未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③全额享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发生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人员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其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标准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①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
  
  
  ②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应予以补足;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此类问题的处置国家的有关法律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积极得遵循就可以有效的解决,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合理的方式中进行,否则自己的利益维系就会出现不小的麻烦,因此自己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法律约束,确保自己的利益。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一、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取保候审不是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按相关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交给个人或企业并收取一定的价款,这个价款就是土地出让金。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会将土地出让金进行返还。那么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相关介绍。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如下: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

·老赖公司倒闭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公司倒闭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公司倒闭的时候没有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

·用人单位向不特定劳动者提供的抽奖奖励,是否属于福利待遇?
    教育基金奖励是被告新年年会上各种奖励中的一种,而且专门针对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教育基金又是由公司创始人设立并由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并非通常意义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虽然采用了抽奖的形式,但并不符合射幸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由于涉案的基金并未按照有关...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果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则要被问责,比如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那么,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及其认定。 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

·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护个人的内心安宁不受搅扰,法人则不具有自然人的生理功能,不存在精神上的愉悦和痛苦问题,法人虽然也有不宜公开的秘密,...

·信用卡款还不上后果是什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代信用卡方便了很多资金紧张的人,是可以提前透支一定金额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但是信用卡是有规定的期限归还的,有些人抓住其中的漏洞就欠着款没有还,那么会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呢,下面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信用卡款还不上后果是什么样的1、高额利息和滞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方面的诉讼,他都有着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样的国家赔偿的申请,他也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这时在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内,那么将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很多人对此都不太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

·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
    发生意外事故并不是所有人能够控制的情况,只能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之后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工伤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得到赔付,那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报警吗
    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报警吗?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的现象可以说是十分常见,很多人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在网络逐渐普及后,也逐渐出现了新型的诈骗形式——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形形色色,让人防不胜防,一不留神就会受骗。那么如果受到网络诈骗应该报警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网络诈骗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