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二、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如果夫妻在婚姻续存期间想要对于财产的归属进行协商的,可以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个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今后因为财产的问题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协议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署,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行业本应该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行业,但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建筑行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建筑的质量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筑法实施细则多次修改,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规定。下面我们...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开始有基本的结构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在内部设置合法的法人,但是法人的设置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的,那么,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其实最主要的材料就是法律规定的关于合法公司所必备的相关信息资料以及法人的授权协议等。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呢?在鱼龙混杂的房产交易市场中,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购房者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

·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的内容有哪些?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其中包括了非法集资、诈骗、吸取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财物应及时退还,可适当地减轻处罚。那么通告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具体说一说: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涉案款物的追缴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

·公司的人格否定
    

公司人格否定[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在广义上是指对公司人格的彻底剥夺,从狭义上仅是指于特定法律关系中予以否认公司人格。而后者在英美国家又通俗地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eveil]。有的学者认为公司...

·假冒专利罪的量刑标准
    1、假冒专利罪的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2、首先区分权利侵权与专利犯罪概念 专利侵权,仅承担民事责任;而假冒专利犯罪要承担...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

·地域管辖
    

一  地域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的依据
 
    地域管辖,是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