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
  
  
  1、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一样是有条件限制的,合同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有违约的现象那么就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所以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进行。
  
  
  
  

·离婚补偿金通常是多少,怎么确定离婚补偿金数额?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 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地费用太高,选择地址挂靠是最经济的方案; 3、外地在深圳注册公司客户,需要有一个公司注册地址,必须选择注册地址挂靠; 4、注册地址如...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

·体育比赛节目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体育比赛节目受著作权法保护吗?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1、文字作品。文字...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是一种以经济形势存在的形态,当然,这种形态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企业的发展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例如企业债权债务重组便是它的一种变化方式。那么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企业债权债务...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公民的人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而要是他人损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侵犯了其所有权的话,此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且要是达到了规定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 1、契税 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