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 、县(市)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征地的,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二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预存款账户中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从预存款账户中将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足额支付给本人,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二)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 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是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在进行拆迁进行补偿时,必须要按照以上的内容,注意时间和符合补偿的人群,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守纪守法,政府不得徇私枉法,要为人民谋福利。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行纪合同与委托活动的特征与区别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但两者除有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共同特征

  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多久时间限制?
    离婚是在法律上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都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实践中多数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而起诉离婚则花费的时间更长,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多久时间限制?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

·商标被抢注商品上市销售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商品上市销售怎么办?(1)异议(申请中商标):在国内发现他人抢注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可以基于恶意或拥有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提异议;(2)撤销(已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
    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 一、夫妻离婚探视权最低一个月几次? 一个月能探视几次孩子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案例分析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之自首认定 被告人何某驾驶货车在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致使其驾驶的货车撞击该场地内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解祝英,造成被害人解祝英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何某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过失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前期要确认自己创业的公司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

·认罪认罚协议如何签订?
    我们常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法律的层面上确实是这样。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承认所作所为,认错态度诚恳,则可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一定的宽大处理。那么认罪认罚协议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是指...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

·签署螺纹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署螺纹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螺纹钢购销合同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

·国家医疗纠纷赔偿规定
    国家医疗纠纷赔偿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规定 (一)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医疗收费单据计算。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及擅自购买与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