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办理离婚手续的主要方式之一,准备离婚的夫妻,可以在当地公证处的见证下签署这份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男女各持有一份。在离婚协议书中,要写清楚财产及债务处理办法,如果有孩子,则应该约定好孩子抚养费方面的事项。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主要是因为律师可以更好的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你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吗?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不要着急,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作出分析。 一、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便利。蜿蜒辗转的铁路,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国家在对铁路进行建设时,因为铁路的占地面积往往比较大,在对铁路建设进行划分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向当地人民征用土地,用来建设铁路。各级政府对于征地补偿标准...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
女方:何xx
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
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
王xx与何xx于 1999 年 9 月开始同居,2000 年 11 月 29 日育一 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 2002 年 6 月分居至今。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涉台公证书副本去哪里核对
    关于江苏省公证协会涉台公证书副本核对 窗口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该核对窗于2019年2月15日下午16:30后停止办理副本核对与寄送事宜。 新的核对窗口地址是:南京市云南路20号鸿德大厦17楼(江苏省公证协会),于2019年2月18日正式办公。 咨询电话...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结婚彩礼的目的自然是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但不得不说,即使男女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的,如果很快之后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都是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下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当然他也会涉及到一些经济方面的东西,在我国刑法上非法集资行为涉及到了一些罪名,那么根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包括哪些 非法集...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那么出现这种情形时,第三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一、车辆损失险保费的计算 1、足额投保: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 (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如:假定另一投保车辆的车龄为4~5年、新车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