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疗鉴定,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一)医患任意一方不服初次的医疗鉴定结果无论你是医院方还是患者方,如果任意一方认为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实,需要再次鉴定来验明真伪,就要在收到初次鉴定报告起的15日内向事发医院的所在卫生行政部申请再次鉴定此次医疗事故。(二)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医疗鉴定结果有问题但如果情况特殊,不是任意一方认为鉴定有误,而是医患双方都认为初次鉴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双方的当事人可委托原受理初次鉴定卫生行政部向上级医学会如省医学会、直辖市医学会等等组织再次鉴定。而原受理初审的卫生行政部在收到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后,会在7天内上交你的申请。二、当地卫生行政部会在10日决定是否受理复审卫生行政部在收到你的再审请求后,会详细调查初次鉴定的情况,在十日内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次审理的决定。如果卫生行政部确定受理你的复审要求,他们会在五日内将你医疗事故的详细情况和资料提交给负责鉴定事故的专家组,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如果卫生行政部检查过你的情况,认为没有复审的必要,也同样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在书面上书明不受理复审的原因。三、为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受理再审鉴定的医疗专家是随机抽取的因为医疗事故的敏感性,所以为最大限度确保双方的公平公正,再次审理的专家组是在医院和病人双方的见证下随机抽取的,而这些专家,都隶属于当地的医学会。如果情况特殊或是必要,也可以寻找其他的医学会或咨询其他医学会的专家意见。因此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可以申请复审的,无论是院方还是患者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积极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存疑,应该尽快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去再次验证。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自行到多家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记得鉴定结果需要以纸质形式保存下来,方便日后查证。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分苦恼。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 转让...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一、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不会,人民警察犯罪,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会因此被取消相应的警衔。如果是免于刑事处罚,则不会因此取消警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如果员工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也可...

·申请撤销商标后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
    申请撤销商标后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最好在发现自家的商标被抢注了,就要及时采取手段维护权利。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

·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材料才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中国公民收...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增长,不少企业也在不断的兴起,企业内部完美的运作则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前提,企业的经营状况则是一个企业最关注的问题。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写一份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情况说明模板具体是怎样的则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情况说明的问题。 一...

·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关于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会有一个参考依据,会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此为标准向孩子支付必须的抚养费。如果您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争议的话,可以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 大大小小的工程建造完以后都会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合格以后,整个工程才算完工。但是,验收员也不是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的,而是需要根据建筑所用材料以及建筑的用途来客观的判断该工程到底合不合格。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

·偷电动车会判多久
    根据电动车金额而定。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