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100%的处罚是: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校车是指接送小学生,或者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由于孩子的年龄减小,故而在一般类型的机动车遇到校车时,需要避让。
  
  
  二、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小车是针对学生在学下学的路上需要乘坐的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其他车辆应当避让行驶,并且校车的驾驶司机必须要非常的细心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如果发生超速100% 的情况的,性质就非常的恶劣,因此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吊销驾照并会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

·刑事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

·国际托收光票托收最快
    国际托收光票托收最快(一)光票托收定义: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二)受理条件: 1、...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一般为三年,当事人一点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写一份起诉状。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供您参考。 拖欠工程款起诉书范本 起诉单位:(全称...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三类,其中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民法典》相关知识,给您详细讲解下。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2021.1.1生效)...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理社保?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理社保??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补交。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

·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
    房屋租赁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大多数租赁的房屋都是城市房屋。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城市房屋的需要相关房屋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有哪些?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一、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构成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决缓刑还要考虑多种因素,如量刑标准、被告人认罪情况、是否患有疾病等。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