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没有起诉,那么侵害权利的人就可以获得抗辩权。过了诉讼时效,不是说不能再起诉,只是丧失额了获得胜诉的权利的而已,会增加维权的难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除了特别规定之外的案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而民间借贷一般来讲,诉讼时效是为三年的,但是这个前提是,在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日期,没有规定还款日期的,是从写下借条之日起往后推20年都属于诉讼时效,不过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应答知道或知道之日起往后推三年,所以一般来讲,既然已经写了欠条,债权人就知道了自己的债权,也应按着三年进行计算。二、过了诉讼时效是不是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债权了呢?根据我国现阶段与《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或者一方履行了该义务,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之后的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所以,我们根据该条总结了一些办法。第一种,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商量之后,拟一份还款的计划。根据还款计划进行还款,诉讼时效可以从第一次还款计划实施的日期过了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第二种、和借了你钱的人进行金额的重新核对。这样的话,表示你去催收过借款,诉讼时效可以从你们核对金额的当日起开始重新计算,也随便帮你延长了日期。第三种、和借款的人开一个小会,让一个还款谈话的会议记录。这种办法对于借款人对公司的比较实用。第四种,在借款的时候就要求借款的人找一个人进行担保。如果借款的人还不了钱,就可以找担保人还钱,诉讼时效也会因此而重新开时计算。第五种、找一个第三人和你一起去催款,让第三个帮你证明你曾经去催款过,诉讼时效会从你催款当日开始重新计算。第六种、把你去催要款项的车票、催款函、律师函等等各种证据保留下来,证明你一直没有放弃过权利的行使,是对方的原因导致你没有收到欠款。第七种、和债务人协商,让债务人同期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欠款。这种办法一定要让债务人写一个书面的协议或者字据,如不债务人不同意,也要找第三方进行见证。第八种、申请调解或者向其他的部门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采用商榷的方式解决借款纠纷,在申请调解的时候,诉讼时效就会被中断;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诉讼时效也会重新开始计算,不用担心错过了诉讼时效。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
    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应对 1、收集证据 如果大家想要证明开发商那边确实是延期交房了,那么大家就一定要注意去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比如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现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赔偿条款。当然如果你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造成了其他方面的额外损失,也应该一并保留。 2、业主...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备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

·双方离婚儿子谁都不要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今年的职务侵占罪会不会减刑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以减刑。刑罚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加名登记,赠与能否撤销?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

·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只有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被适用缓刑。而缓刑也有考验期,其实也就是缓刑执行的过程。那此时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被贴条怎么处理当今时代车子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车辆越来越多,必然跟随者停车难问题。这个困扰我们很久的问题,最多的便是违章停车被贴条要怎么处理。所谓的违章停车,就是指我们车子的停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大量的违章停车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偶尔发...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被辞退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在病假期间被辞退的可以索要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