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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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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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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承担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只要是参与了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出现了以下情形当中的一种,都会直接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还会
  同时被没收财产:第一种情形是如果在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鸦片达到了一千克以上的,或者是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达到了五十克以上的,或者是其他的毒品的数量较大的;第二种情形是行为人是走私或者贩卖,或者是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集团当中的首要分子;第三种情形通过武装的方式来掩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第四种情形是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抗拒公安机关的检查、拘留或者是逮捕,并且情节严重的;第五种情形是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性贩毒活动的。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达到了两百克以上,但是还不满一千克的话,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者是海洛因达到了十克以上但是不足五十克的话,会被处以七年之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还不满两百克,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海洛因还没有到十克的话,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一定时期的拘役或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处以三年之上到七年之下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利用或者是教唆了未成年了参与毒品的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的,或者是向未成年人出售了毒品的,应该要从重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多次参与了毒品的走私、贩卖、制造或者是运输的行为人,未经处理的话,其毒品的数量会累计进行计算。对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从犯,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以及所起作用等,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是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因为与主犯相比较而言,从犯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要比主犯要轻,所以受到的处罚一般也会比较轻,一般在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进行处罚;如果其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十来进行处罚,甚至是直接免除处罚。但不一定所有从犯受到的处罚都比主犯要轻,因为主犯可能还存在着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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