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伴随着现在社会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女性人口比男性人口较少而导致很多的单身男性找不到自己的配偶急切的需要结婚,许多的不法分子就通过这样的一个情况借用婚姻的方式来进行诈骗,而婚姻诈骗也是属于诈骗行为的一种所以在被确定是为婚姻诈骗后是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分的。既然是诈骗那么婚姻诈骗的目的就与其它的诈骗行为相同,都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而婚姻诈骗的主要手段就是使用一些虚构的事实或者是以隐瞒真相的一种方式进行行骗,由于一般的婚姻诈骗骗取的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通常会认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关于诈骗类的法律上面表明不会将婚姻关系作为诈骗犯罪是否能够成立的一种必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了诈骗即使是婚姻的关系也会因为诈骗被定罪。因为婚姻关系并不是一种能够避免责任的关系或是条件,如果是因为具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的行为给否认了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婚姻诈骗才会被认为是犯罪的一种。但是如果已经确认了是婚姻诈骗的,要注意的就是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有要求的,还有一些确认婚姻诈骗的方法,首先就是关于身份证真伪的鉴定,在双方相处时要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记住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再到公安机关查证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或是号码,然后查明户籍的真伪性,根据自己记住的其户籍所在地到当地继续查访,询问当地派出所是否有这样的一个人,最后呢就是查询对方是否有结婚的记录,看对方以前有没有登记过结婚,经过这些方法的验证可以初步的确定是否是婚姻诈骗或者是找出犯罪人的相关信息。但是对于这样的问题的判断也需要谨慎,不能单方面的认为是婚姻诈骗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不道德的婚姻,如果在过激的情况下也会被误认为是婚姻诈骗,那么具体的如何区分这两类的情况,首先就是看犯罪的时间,而婚姻诈骗的时间一般是在结婚前进行的,在结婚前利用结婚的条件来非法的占据他人的钱财实行犯罪;还有另外的判别婚姻诈骗的条件就是,看双方相处时对方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也就是欺骗的方式来骗取他人的钱财,通常行骗人会给被骗人一点好处,再实际掌握和控制被骗人的钱财的行为。除了前面的两种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的行为还有第三种行为也可以判定为婚姻诈骗,那就是要看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被骗取的财产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又或者是被骗的财产与被骗人是有关系的但是又是其他人的财产的情况,那部分的财产不是属于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这样也是属于婚姻诈骗的情况,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事情发生后关于被害人的态度来确定情况,而最后构成并且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的根据我国的法律将会根据情况会被判刑并且处罚相应的罚金,根据诈骗的数额来看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或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又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

·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可能由于劳动者的保管不善,而将其丢失。那么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1、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

·一方不同意三次起诉离婚行政复议行得通吗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话,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话,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话是不允许重复起诉的,有的人重复起诉了很多次,但是另外一方总是不同意,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可以行政复议吗,关于一方不同意三次起诉离婚行政复议行得通吗这一问题,我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判决...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一、被医生误诊怎么办?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2、处理过...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
    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但是医疗纠纷仍然存在,有的医疗纠纷确实是因为医疗人员侵犯了患者的权益,有的却是因为现代医疗无法解决有些病情,人们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就想到投诉,那么医患出现问题去哪投诉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 ?医疗纠纷 ?去哪里...

·合同随附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随附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附随义务的内容: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

·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怎样
    结婚之后会遇到很多问题,许多人都会遇到所谓的“七年之痒”,甚至很多人结婚不到七年,感情便出现裂痕,无法忍受每天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双方便会分居,有的是同房不同床,有的则干脆搬出去住。有人认为分居时间长了,婚姻便名存实亡,等同于离婚。那么,法律上对于分居是怎...

·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
    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相比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而此时纠纷既然已经产生了,就该思索该如何去解决。但需要注意,在解决口头协议纠纷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举证问题。那么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口头协议纠纷怎样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

·重婚罪男方判刑女方也离开还是想离婚怎么办
    重婚罪男方判刑女方也离开还是想离婚怎么办由于男方判刑入狱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只能诉讼离婚。但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的,向法院起诉的同时要求法院调解,并说明已经达成协议,这样法院会尽快给你调解的。1、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

·结婚几年离婚不用退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离婚不用退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